醫療收費
醫療收費 一般門診 急診
掛號費 部分負擔 掛號費 部分負擔

健保(轉診)

100

50

250

150

健保(未經轉診)

100

80

250

150

低收入卡

0

0

0

0

榮民

100

0

250

0

職業傷害

100

0

250

0

殘障手冊

100

50

250

150

三歲以下

100

0

250

0

兒童預防保健

100

0

0

0

百歲人瑞(滿)

0

0

0

0

自費

100

0

250

0

門診手術及住院患者出院後7日內第一次回診,視同轉診。

復健部分負擔:

復健同一療程(第2-6次),每次簡單或中度治療收取門診部分負擔費用50元。

藥品(加重)部分負擔
藥費 藥費部分負擔20%

100元以下

0元

101~200元

20元

201~300元

40元

301~400元

60元

401~500元

80元

501~600元

100元

601~700元

120元

701~800元

140元

801~900元

160元

901~1000元

180元

1000元以上

200元

病房收費標準
身份 一般病房 加護病房 雙人房 單人房

自費

2,700~2,800

6,717~8,661

3,800~3,832

4,132~5,100

健保(補差額)

0

0

1,500~2,000

1,800~3,300

住院部分負擔
住院日數 比率

1-30天

10%

31-60天

20%

60天以上

30%


說明:

1. 依健保局規定被保險病人只得住保險病床,若超等則差額部份須自費。

2. 您負擔之比率係依全民健保之規定辦理。

3. 同一疾病住院在急性病房30日內部份負擔金額以50,000元為上限。

更新時間:2024年06月0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