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12-1條 】
醫院精神科醫院,應依住院病人人數,配置適當之護產人員;
其急性一般病床之全日平均配置比例 (以下簡稱護病比),按每一護產人員照護之病人人數,規定如下:
1. 醫學中心:9人以下。 2. 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:12人以下。 3. 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:15人以下
佑民醫院 | 護病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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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一般病床全日護病比(不包含護理長、專科護理師、實習護士) |
9.4 |
更新時間:2024年10月